留学回国*怎么开具?

2021-12-15 17:28:27 来源:网络 作者:朗阁小编
凡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留学人员,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不可提前来办),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到*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

留学回国人员*是*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留学回国*

2020年9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的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自2020年10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开具申请。2020年9月30日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仍然有效。

1、留学生回国*其实是由*驻外大使馆教育部门开具的证实学生有留学经历的相关*;只能*自己曾经在海外求学,并不能*自己在海外留学期间的学习情况。

2、只要拥有这项*,回国之后可以享受一系列福利待遇,比如,免税购车,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落户,子女入学,多生子女上户口,安排工作,创业支持,申请科研基金,评定职称,参加公务员考试,*住房等等。

留学回国*颁发条件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在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各种入学预科班、语学堂学习语言的学生、留学中途探亲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

凡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留学人员,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不可提前来办),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到*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如虽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对于毕业已超过两年的留学生,不予开具第二联:即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联:即留学生联。我处不做学位证书和毕业证认证和公证,如果在回国后需要对国外取得学历证书认证的话,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其他做认证需要的材料到*留学服务中心做认证。此外,我处不单独开具留学回国人员*国产免税车*,留学人员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第二联回国后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海关办理,详细办理手续请与当地海关咨询,或到网上搜索查询。

为*留学回国人员*真实可信,教育处决定自2007年1月起在办理此项*业务时将增加实施新的举措:申请人或代理人须在申请现场,使用使馆工作电脑登陆到毕业学校网站上的个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协助工作人员确认申请人的学习经历和毕业事实。因此,除准备好申请人的护照、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习成绩单原件等*材料外,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提前了解申请人个人ID和密码等信息,掌握毕业学校网站中个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的使用方法并进行反复尝试。

留学人员回国*: 学校发给的学位证、学习成绩单和本人护照,上述材料需要*原件。

交换留学生需要提交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和成绩单,博士后需要留学院校开的博士后学习经历*,访问学者需要学习单位开的学习研究经历*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想要分享给大家的“留学回国*”,希望能够在对出国留学的学习中,给大家带来收获!更多精彩详细资讯请继续关注朗阁教育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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